一、專業介紹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始于1953年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的火箭武器專業,目前依托江蘇省一級特色學科“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和國家一級重點學科“兵器科學與技術”,具有鮮明的航空、航天特色,并與力學、機械工程等學科密切相關。本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在火箭、導彈設計等領域具有明顯的特色和優勢。畢業生可在國家有關部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隊、企業和管理部門從事火箭導彈技術的理論研究以及相關武器系統的設計、開發、研究與管理等工作。
二、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的數學、力學基礎和飛行器總體設計、氣動設計、結構與強度分析、試驗技術等專業知識,能夠從事兵器、航空航天工程等領域設計、科研與技術管理等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三、畢業生能力和學分要求
1.畢業生能力要求
本專業的學生應掌握飛行器總體設計、飛行器結構設計、空氣動力學、控制系統原理、飛行器制造工藝及設計、實驗等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飛行器總體設計、氣動設計、結構分析與設計、大型先進通用計算軟件的應用能力及相關的處理與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畢業生應當獲得以下知識和能力:
要求1. 工程知識:能夠將數學、自然科學、工程基礎和專業知識用于解決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
要求2. 問題分析:能夠應用數學、自然科學和工程科學的基本原理,識別、表達、并通過文獻研究分析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以獲得有效結論。
要求3. 設計/開發解決方案:能夠設計針對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的解決方案,設計滿足特定需求的飛行器系統、單元(部件)或工藝流程,并能夠在設計環節中體現創新意識,考慮社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環境等因素。
要求4. 研究:能夠基于科學原理并采用科學方法對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進行研究,包括設計實驗、分析與解釋數據、并通過信息綜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
要求5. 使用現代工具:能夠針對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開發、選擇與使用恰當的技術、資源、現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術工具,包括對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的預測與模擬,并能夠理解其局限性。
要求6. 工程與社會:能夠基于航空航天工程相關背景知識進行合理分析,評價專業工程實踐和復雜工程問題解決方案對社會、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響,并理解應承擔的責任。
要求7. 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夠理解和評價針對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的工程實踐對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要求8. 職業規范: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社會責任感,能夠在航空航天工程實踐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職業道德和規范,履行責任。
要求9. 個人和團隊:能夠在多學科背景下的團隊中承擔個體、團隊成員以及負責人的角色。
要求10. 溝通:能夠就復雜航空航天工程問題與業界同行及社會公眾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包括撰寫報告和設計文稿、陳述發言、清晰表達或回應指令。并具備一定的國際視野,能夠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溝通和交流。
要求11. 項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與經濟決策方法,并能在多學科環境中應用。
要求12. 終身學習: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意識,有不斷學習和適應發展的能力。
2.畢業學分要求
課程模塊 | 課程性質 | 修讀學分 | 備注 |
通識教育課 | 必修 | 38 | |
學科教育課 | 必修 | 35 | |
專業基礎課 | 必修 | 75 | |
專業選修課 | 選修 | 12 | 從本專業開出的15門課程(30學分)中選修12學分 |
通識教育選修課 | 選修 | 8 | 從學校開出的課程中選修8學分;其中, 人文與藝術類≥2門、 經濟與社會類≥1門、 創新與創業類≥1門。 |
畢業總學分 | 168 | 另需取得4個素質發展學分,方可畢業 |
四、學制與學位
標準學制:四年
修業年限:三至六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五、主干學科和交叉學科
主干學科: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力學
交叉學科:兵器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
六、專業核心課程
材料力學、理論力學、控制工程基礎、熱工基礎、流體力學基礎、空氣動力學、飛行力學基礎、飛行器結構力學、飛行器姿態控制系統設計、飛行器總體設計。
七、主要集中實踐環節
軍事訓練、金工實習、專業課程設計、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等。